举例,同样25根,个体商过去的总利润就恒定在两分钱,有些为了促销会卖得更低,甚至只有一分钱,但现在不同了,三分钱从工厂订购来,从三分到八分,这中间有五分钱的利润,换成任何一个数学计算水平正常的人,都知道该怎么做。
个体商会计算,老百姓同样会计算,你国营商店或供销社一包针卖八分,人家个体户私下批发卖六分或者五分,单售明面上也是八分,但是买一包人家送五根,你让老百姓怎么选?
那么问题来了,国有商店或者供销社降价行不行?答案是不行,因为价格是国家指定的。1957年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后,国家的商品价格是统一的,统一的批发价,统一的销售价。(各地区不同价格略有不同,但每个地区统一)在这种情况下,个体商的价格也不能随便卖,一包针国有商店价格八分,你就得卖八分,卖七分那就是犯法,但商人有商人的办法,他们为了与国有商店、供销社抢生意,我一包卖八分,但是一包赠送别人几根,这不犯法吧。
此前对于这种漏洞,供销社当然知道,不过影响不大,毕竟商人卖得再多,他们的批发货源始终在自己手中,就算自己零售少了,但是批发就找补了回来,且销售量比此前更多,不仅没啥损失反而赚得更多了,所以当然就默认了这种行为。
不过现在不同了,国有工厂开放订单后以后,个体商可以直接向工厂订购,这一下子要了供销社的老命,无论是地方供销社还是国营商店此前都是靠垄断被动销售,但人家个体商不仅主动销售,价格还便宜。
杜逢民主任是苦水一顿倒,都怪那些无恶不作的奸商的啊,是他们哄降物价,导致商品市场价格体系被破坏,供销社和地方国营商店搞得是生意都做不出去了,对于这种投机倒把、公然抢国家利润的恶劣行径,必须要坚决彻底的予以打击。
只是他的话说了半天,总理却是并没有予以支持,问题的根源在哪里,如果放在以前这恐怕确实是一个恶劣的行径,甚至要上升到国家高度进行政治打击,但是自从他认真的看完市场机制的相关经济学书藉,又与张培刚、方叶等人讨论过相关问题后,认知已经完全不同了。
问题不在于个体商人身上,只要他们不是囤货居奇、哄抬物价,那么在市场价格竞争机制下,这种情况就必然会出现,新中国刚解放那会儿,商人是哄抬物价,现在人家是哄降物价,那么问题来了,物价降低了是好是坏?
很显然,从经济的角度来说,物价在正常的价格范围内波动是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,缝衣针出厂价一包三分,个体商无论是私下非公开的五分或六分批发,虽然就法令条例上面来说确实是违令违例了,但这同样不是个体商的问题,而是过去的相关法令条例存在问题。
同时,这也在说明,过去全国国有化下的价格机制是不正常的,这个话早在两年前,方叶就向总理说过,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价格,要么高估要么低估。
就以缝衣针来说,它的市场价格就是高估了,两分五的出厂价,全国统一销售价却是八分,其价格高于出厂价两倍有余,这个价格根本不合理,这世界上哪有200利润率的?纯纯就不符合经济逻辑嘛。
从另一个方面说,作为—种时下的民用必须品,老百姓家里缝缝补补,针头线脑根本少不了,而在必须品上加以不合理的价格,那么这样的价格就是对老百姓的变向剥削。
这样的商品还不少,比如小号搪瓷茶缸一元一个,相当于四斤多大米,是中等农民家庭,年总收入的一到二百分之一,是一个农村劳力月开支的二到三分之一,能买二尺四寸布,够给小奶娃缝套夏衣了。
因此,以当前人民币在国内实际价值,缝衣针一包正常零售价应当在三到五分,小号搪瓷茶缸不应高于五毛,水瓶不应高于五元,普通热水瓶二到三元是合理价,但现在仍旧再卖七八元((比此前降低了二三元),相当于六十多斤大米,仍旧离谱。
比如,农村家庭富裕之家孩子结婚时陪嫁两个热水瓶,还得在上面绑上大红花,摆在显眼的地方,这不是来搞笑的,要知道印花的铁制热水瓶,一只十几元,高级的得到二十多,妥妥的高级工业品,不是一般人家能买得起的,至于三转—响,那是城里富裕人家才配置得起的。
只不过相比起以前,现在无论农村还是城里,这种富裕的家庭越来越了,所以市场上的零售商品和普通工业品销量比以前要好,但这不表示价格体系是合理的,相反的十分不合理。
过去两年来,国家要做的调整,就是逐步打破这种非正常的价格体系,但是直接从源头的生产物料下手显然又不合适,主要是损失太大,那么就只能引入销售市场价格竞争机制,这—做法的主要好处在于,在生产端价格相对不变的情况下,促使销售市场价格变化。
而向个体商开放国家工厂订单就是最直接的举措,将原本处于国家全面垄断的销售推向市场,由他们间进行相互竞争,这一竞争有得利方是国有工厂和老百姓,次利方是个体商,而很明显国有商店和供销社如果没有好的应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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